防爆电气设备灯具的专用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 2022-03-14 17:27:58 来源:南阳中通智能科技 查看次数:688
防爆电气设备灯具的专用技术要求
①灯具必须有透明件,对透明件的要求是:
a.能承受按GB3836.11热剧变试验和冲击试验的考验;
b.不允许制成带螺纹的结构。
灯具应设置断开电源后才能打开透明件的联锁装置,或可用有断电源后开盖字样的警告牌代替。
Ⅰ类设置警告牌的灯具,其灯座部件须符合GB1444-78《螺纹防爆灯座》的要求。
灯具的进线腔与光源腔之间,须用反光罩或其他隔热措施隔开。
与灯座口全连通的连接件须标志符号0。
灯具的金属保护网与外壳须可靠固定。网孔面积与网条尺寸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表 网孔和网条要求
灯炮功率
p(W)
网孔大面积
S
(mm2)
网条尺寸(mm)
形
板形
厚
宽
P100
3000
4
2
6
100<P≤200
4500
2.5
8
200<P
6000
5
②对Ⅱ类携带式灯具要求是:
a.各部件应采用对化学、机械、电池介质腐蚀等作用具有充分抵抗能力的材料制成。
b.外壳及保护网应采用不会因受冲击及跌落而产生危险火花的金属材料制成,或用安全性材料加以包覆。
c.透明件与灯泡的间距,灯泡功率小于3W时,不得小于3mm。功率不小于3W时,不得小于5mm。
d.透明件与保护网的间距不得小于5mm。网孔面积不得大于2000mm2。
e.灯具的引入电缆,在夹紧情况下,施加15kg力的拉力电缆不得拔脱。
f.灯具能承受(GB3839.1)规定的跌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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